票券交易業務簡介

短期票券種類

指期限在一年期以內之下列短期債務憑證:
一、國庫券。
二、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。
三、公司及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或匯票。
四、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短期債務憑證。

交易方式

買賣斷交易:
投資人與票券商依洽定利率,買入或賣出票券至票券到期日,投資人於持有期間自負風險。票券到期日,依集保結算所兌償作業,匯入持有者帳戶。
附條件交易:
    (一)附買回條件交易(Repurchase Agreement,RP):
  投資人與票券商於交易時約定,在將來特定之日期,以約定之利率、金額,由票券商負責買回原先出售之票券,因買回價格已確定,投資購人在買期間並無利率風險。
    (二)附賣回條件交易(Reverse Repurchase Agreement,RS):
  投資人與票券商於交易時約定, 在將來特定之日期,以約定之利率、金額,由票券商賣回原先投資人出售之票券。

投資短期票券的優點

  稅賦:
          個人—利息收入採10%分離課稅,不需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。
       法人—利息收入採預扣10%後,再併入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。
  安全可靠: 票券有金融機構保證或發行機構具投資等級之信評,信用風險低。
  資金調度靈活: 可依資金情況,決定承做天期;若有臨時資金需求,可提前解約贖回或賣回買斷之票券。   收益較佳: 收益率較銀行活存或支存高。

交易流程